法律分析: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