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出抚养费的一方仍有权探望孩子,但不能以此为理由阻挠对方支付抚养费;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离婚并不会断绝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法律分析
一、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可以接孩子吗
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可以接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探望孩子的法定的权利,一方不得以先行给付抚养费以及双方家庭之间存在矛盾等理由加以干涉、阻挠。离婚后的双方应当本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对子女探望、教育等事项进行协商解决,为孩子营造和谐的成长环境。但可以上诉要求对方给抚养费。
二、不让看望孩子是否可以不付抚养费
不可以。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时不抚养的一方可以断绝关系吗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产生的,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如果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人可以向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结语
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仍可以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离婚后,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协商解决子女探望、教育等事项,为孩子创造和谐成长环境。然而,如果需要,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不让看望孩子的一方不能以此为由不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基于血缘,离婚并不会消除这种关系。无论何种情况,离婚一方都不能断绝父母子女关系。如果不支付抚养费,抚养人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