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期间无法取保候审,只有被逮捕或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能被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其随传随到,避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同时暂时解除其羁押。
法律分析
1、治安拘留期间不可以取保。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治安拘留不能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机关、人民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拓展延伸
治安拘留期间的取保条件和程序
治安拘留期间的取保条件和程序是指在被治安拘留期间,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可以向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属于轻微犯罪,不需要逮捕的;有固定住所和工作的;有家属或者其他可以保证其不逃避侦查的人;对案情没有重大影响的等。取保候审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审查、决定和执行四个阶段。在取保期间,被取保人需遵守机关的监督管理,如不履行义务或违反取保条件,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保护。
结语
治安拘留期间不可取保,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随传随到,暂时解除羁押。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属于轻微犯罪、有固定住所和工作、有家属或其他保证人等。取保候审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条 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