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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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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到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具体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审查起诉的内容。审查起诉时需要查明犯罪事实、情节、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正确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同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法律分析

案件到了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只要符合条件案件到了同样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案子移送到是为了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情节轻微不需要批准逮捕的情况下),由取保候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继续移送批准逮捕。

如果作出批准逮捕之后,由办理取保候审,但是此种情况需要同时告知。如果送到是为了提起公诉,那么取保候审的手续就由办理。

审查起诉的内容

1.犯罪事实、情节是台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人民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例如,在审查盗窃、诈骗、走私案件时,要注意追查销赃犯和包庇、窝藏犯,对于已构成窝赃、销赃罪的,也应对窝赃、销赃者一并提起公诉;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审查有无教唆犯;审查个人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发现团伙犯罪活动;审查团伙犯罪时更应注意审查有无漏诉其他犯罪成员。

结语

无论案件是否符合条件,只要案件移送到,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若不批准逮捕,可继续办理取保候审,待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再移送批准逮捕。若批准逮捕后,办理取保候审需告知。若案件送提起公诉,则取保候审手续由办理。审查起诉时需查明犯罪事实、情节、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此外,还需注意是否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审查犯罪性质与具体罪名应同时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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