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转租行为的法律风险和罚款问题
承租人自行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包行为与转租行为的区别
(一)《承包合同》刚拿到手上时,乍一看并没有什么问题,如果大意一些,完全就有可能作出承租人的行为并未违反“禁止转租”的判断。但仔细阅读条款,又会觉得有些别扭,如将该合同中的“承包”字样全部替换为“租赁”字样,好像全文也并无不妥。承包经营是基于民法的委托代理关系,而转租则是转移使用权的租赁关系,这两者乍一眼看起来是很容易区别的两个关系,但在实务操作中却存在着易混淆、不易区分的问题。实际中,也确实存在很多承租人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规避禁止转租条款的现象。这两者究竟该如何进行区分呢?
(二)两者之不同点: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在经营过程中以哪一方的名义,即以哪一方的营业执照对外经营,是区分两者首先要看的一点。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由于是发包人授权承包人代表自己从事经营、管理公司的事务,承包人对外从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均是以发包人的名义进行,承包人也应该以发包人的营业执照对外经营。
2、而在转租关系中,承租人将商铺转租于次承租人,双方间仅为房屋使用权租赁关系,次承租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使用的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